各位委身在改革宗长老会的弟兄姊妹,平安。
亲爱的弟兄姊妹,你们看,我不是称你们为“委身于”改革宗长老会、而是称你们为“委身在”改革宗长老会的信徒。这就是宗派与宗派主义的差别。我们是在“改革宗长老会”中信靠福音,侍奉基督。但我们侍奉的并不是“改革宗长老会”。
我喜欢用这样两段名言,来表达这种“是”又“不是”的张力。
一段是司布真牧师的话,看起来很直接,坚硬。许多改革宗传道人都喜欢引用,我也喜欢。他说,“我现在传讲的不是新奇的事物,不是新的教义。我喜爱宣告这些古老的教义,它们被人起了一个绰号,称为加尔文主义,但它们确确实实是在基督耶稣里所启示的神的真理。按着这个真理我回溯过去,一路上我见到一位又一位教父,一位又一位在逼迫中声明自己信仰的人,一位又一位徇道者,站起来和我握手。如果我是一位伯拉纠主义者,或一个相信自由意志的教导的人,我就要在无数个世纪中踽踽独行了。加尔文所宣讲的古老真理,就是奥古斯丁所宣讲的,就是保罗所宣讲的,就是我今天一定要宣讲的真理,否则我就是对我的良心和我的神作假了。我不能修改这个真理,我不晓得有磨平一个真理尖锐边角这种事情。约翰·诺克斯的福音就是我的福音。那曾震动整个苏格兰的福音必定要再次震动整个英格兰。”
亲爱的弟兄姊妹,这是我一生蒙召传道的使命:那曾震动整个苏格兰和英格兰的、被称为“加尔文主义”的福音,必定要震动整个中国。如果你们当中有人不同意这个认信和使命(我知道会众中总是有不同意的人),若你愿意,以受教的心留在“改革宗长老会”中,我乐意做你的牧师,并相信上帝这么做,有祂不能测透的美意。但若有人怀着想改变这间教会的教导和异象的心意,我会严肃地建议你们离开,重新“委身在”不那么加尔文主义的教会,以保护你们的良心和教会的和平。
而另一句话,出自约翰·邓肯(John Duncan)牧师。他是20世纪初苏格兰长老会的牧师。他以改革宗长老会的立场,强烈反对自由派神学。但邓肯牧师对自己的宗派委身,却有一个非常清醒的、反宗派主义的立场。他的话可以中和我们对宗派身份的看法:
“我首先是一个基督徒,接着是一位大公教会的教徒,然后是一个加尔文主义者,第四是一个婴孩洗礼论者,第五是一位长老会信徒。我不能把这个次序调转过来。”
亲爱的弟兄姊妹,希望你们了解,当我论述长老会的精神和长老会的好处时,这就是我们属灵身份的次序。颠倒了这个次序,我们就会从一种司布真式的坚决,蜕变为一种现代的傲慢的宗派主义。
经过教会这半年多的冲突。有人问我,我们经历了长老会的某种失败,为什么仍然必须持守长老会精神?这两周的牧函,我希望和你们分享的,就是对这个议题的回应。事实上,据我的观察,对长老会精神的质疑,并不完全是这种失败之后的结果,也是滋生这种失败的原因之一。上周我说了,有文本无样本,有规范无模范,是我们的现实。我这么说,并非要推脱自己的牧养责任。我自知在主面前有极大的亏欠,对你们也是。
之前也说,也许我们可以慢慢地,来进入一些反思。这些反思,需要超越人与事的纠结,和我们内心的苦毒怨恨,这需要一些时间,一些距离,但最重要的是,我们必须学习,不是从具体的人与事的差异出发,而是学会从高处往低处看,从将来往现实看,以及最根本的,我们的反思必须首先是神学性的反思,虽然像古老的铁轨一样,下面必须铺满生活的碎石。但碎石是基于轨道,也为了轨道。
这个时代最强大的意识形态,是以个体权利诉求为核心的自由主义思想。现代的个人主义,在教会纷争中成为一头苏醒过来的野兽。个人的权利意识与诉求,取代个人的顺服与舍己,成为一种对成圣的伪追求。借助教会历史上的资源,这种诉求表现为一种会众制的呼声,对于长老制的质疑。
这是我为什么,要和你们分享长老会精神,也挑战你们,对自己所“委身在”的宗派,有更多神学的、历史的和实践的学习与思考。尽管有些信徒会说,这些与我何干?但经过了教会的分堂式植堂,我想没有一个会友可以说,这一切与我无关。那么,我想说的就是,这构成了对你们每一位会友的、在神学和圣经上渴慕与思考的挑战。意思是说,鉴于你所从事的行业和领域,你不一定需要思考中东局势,也不一定要对台湾和香港社会有深刻认识,也不一定要对现代物理学的困境有足够了解。但你们每个人,对主耶稣基督的教会,都有深刻认识和反复思想的属灵责任。
其实,有很多同工和会友,都在这个过程中,对许多议题有神学性的反思和求问。作为牧师,我的责任之一,就是帮助你们和陪伴你们,去承担自己的责任,而不是代为承担你们的责任。这也是我反复说过的,以“责任的个人主义”,取代“权利的个人主义”。
下面,我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反思,和你们分享长老会治理的六个好处。这些好处加起来,就是“在议会治理中治死老我,尊崇主基督的福音”。我渴望主带领我们,进入下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操练和在铁轨下铺满碎石的阶段。
第一,在长老议会中,我会听到很多不同意见,在众长老中学习否定自我。长老会在牧者的侍奉上,提供了一个类似婚姻的机会,将每个成员从不被尊重、不被同意的焦虑和不安全感中拯救出来,可以被别人证明是自己错了。而这个过程是发生在一个平等而联合的团队中,不像下属对上级的不同意,会损害教会的属灵益处。作为牧师,我的功课之一就是预备好自己,在辩论中辩输。也预备好在与众长老存在重大方向性差异时,可以被和平地解职。长老会体制是否成功,首先取决于主任牧师的心态。没有人可以改变一间教会,除非主任牧师被改变,或被更换。而长老会体制提供了牧师被监督、改变或更换的正当方式和可能性。
第二,不领薪的长老,与领薪的牧师,形成一个重要的视角差异。教会既不应完全由领薪的牧者牧养,也不应被带职的长老把持。譬如涉及到对牧师的敬奉和其他福利的改变时,教会是由不领薪的、与牧师有相同治理权柄的长老来主导此事。而在非长老制的教会,难以做到这一点。执事们要么容易仅仅作为下属来执行牧师的意愿,要么容易形成与牧师的对抗。
第三,长老会有一个巨大的优势。就是那些不领薪的长老,作为与会众更接近的“正常人”,他们的榜样,肯定了基督对门徒的一般呼召的重要性。带职长老在教会的忠心侍奉(有时他们付出的心血和精力不亚于领薪的传道人),对会众的鼓励超过了牧师。因为人们会说,他是牧师,是领受了特殊呼召的人,他的道路与我们如此不同。在某个意义上,“传道人”就像一种怪兽。是人们尊敬但又希望避免的一种信仰方式。但在不领薪的长老面前,人们就无法这么看了。因为治理长老和你们一样,都是朝九晚五,要上班、要养家的。因此,长老所从事的私下牧养与劝勉,很多时候可能比牧师更有效。
第四,长老群体作为一个核心团队,为教会带来改变;这往往比主任牧师本人直接面向会众带来改变更有效。牧师和长老的一切意见和建议,必须首先被带到长老团中,在他们之间形成共识。而不是直接面向会众进行说服。长老议会是教会的缩影,也是一间教会的未来。教会的属灵生命情况,不会高于长老群体的属灵生命情况。因此,牧师最重要的牧养工作,就是建立和带领长老团。
第五,长老团也是一切教会事工和异象的试验场。他们作为与主任牧师相同职分的长老而与牧师合一,要比其他同工作为主任牧师的下属而与牧师合一,对教会的益处更大。而当长老们不能与牧师合一时,显明牧师不是可以单独治理和带领一间教会的,这就帮助了牧师保持和成为教会的仆人。如狄马克牧师常说的一句话,“他们曾将教会从我的许多愚蠢的想法中拯救了出来”。同时,众长老在长老团中的服侍必须诚实,并对外保守合一。忠诚原则对长老会来说,是一个性命攸关的原则。若一个弟兄不能在众长老中诚实地表达意见,并顺服议会的决议,就不应继续作一位长老。一位美国长老会的牧师这样说,议会的艺术在于,“不惧怕让其中任何一位成员丢脸,但有技巧不让他们丢脸”。
第六,当长老们被赋予共同牧养和共同治理的属灵权柄时,会众作为一个整体就更可能与教会治理的权柄相连。尤其在秋雨圣约堂这样规模较大的教会。主任牧师已不可能单独照看全体会众。也不可能通过一个仅仅由他领导的团队来完成照看会众的目标。这时,对会众而言,长老会体制最重要的优势,就是激活并依靠长老团对会众的共同牧养。这一点,甚至在规模较小的教会,仍然如此。几年前,秋雨之福教会第二次选举治理长老时,我曾提到狄马克牧师所说的,另一个与此相关的观点,那就是长老团对会众的共同照看,对牧师本人而言的好处:因着牧养责任的分担,长老团也分担了会众在具体事务和个人困境中对牧师的期望和批评,从而更有效地保护了教会的讲台。
最后想说,近几周的牧函,都会收到一些会友不同途径的回应和感言,包括一些建议和问候。为此感谢你们的怜恤,因为这让我晓得,自己不是对着空气说话。也愿你们,多为长老们祷告,也为主将来要兴起的长老祷告,如同为牧师和传道人祷告一样。
愿和你们一起铺铁轨的弟兄 王怡
主后2017年7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