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牧函】如果幸福你就饿一次

王怡

各位在基督里亲爱的弟兄姊妹,平安。

近几年,每年复活节前的四十天(教会传统称为大斋期,6个主日除外,共有40天),蒙主的怜悯,引领我有一些不同的属灵操练。也蒙主垂爱,每次都得着一点灵里痛苦而甘甜的突破。2009年的大斋期,开始周四和周六的教会晨祷。2010年,四十天读书计划。2011年,特别奉献。2012年,禁食13天。今年,我在主面前,预备了四十个祷告题目,每天一个。

我愿和你们分享我个人在大斋期的灵修操练,是希望你们都来寻求主基督丰盛而个别的引领,一卷经文,一次奉献,一次节省,一次探访,一个祷告主题,或一次特别的禁食,一次默想,一次和解,一次悔改,一次公开的见证。总之,就是藉着我们在肉体上的受损、受饿、受气、受委屈的经历,而成为我们在灵性上受祝福的管道。

这就是大斋期(记念主耶稣旷野受试探四十天)的福音意义。请记得,主耶稣的旷野试探,不是躲不了,避不开,才硬着头皮去的。福音书特别记载说,“圣灵就把耶稣催到旷野里去”(可1:12)。换言之,受试探,是上帝主动的安排。魔鬼固然有邪恶的计划,上帝却主动将他独生的儿子送上门去。就像有些父亲,特别把儿子送到军队,甚至送上战场,去受磨练。

禁食和其他属灵操练的意义,是“刻苦己心”(诗35:13)。做个拆字游戏,所谓“刻苦”,就是刻意地受苦。人生在世,总要受苦。基督徒的生命特征,不是不受苦,而是主动受苦。主动受苦的人,是自由的人。什么是十字架的福音,这个福音相信胜过苦难的唯一方式,就是主动受苦。

但是,我必须作出一个区分。对1517年的罗马教会来说,我们的主动受苦,是我们称义的方式。但在这一年,对一位叫马丁·路德的修士来说,我们的主动受苦,不再是称义的途径,而是称义的结果。

原来,“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”(罗1:17)的意思,就是相信一位主动受苦的救主,或相信这位救主的主动受苦。原来救恩的实质,不在于我们受苦,而在于基督受苦。基督不受苦,我们受苦也枉然。基督若受苦,我们就不再为罪受苦。为罪受苦是一种咒诅,但对因信称义的人来说,为义受苦却是一种福气。所以耶稣在登山宝训中说,“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,因为天国是他们的”(太5:10)。在论到撇下一切跟随主的人,没有“在今生不得百倍、在来世不得永生”(路18:30)时,主耶稣特别在“今生得百倍”的清单中,列举了“并且要受逼迫”(可10:30)这一重要的福气。

这真是令人惊奇的福音。一个受逼迫的福音,带来了受逼迫的福气。马丁·路德是一个绝妙的例子。一旦当他宣称,福音的真义就是得救不需要我们受苦,得救只需要基督受苦;他就开始为这个福音受苦了。

说起来有点绕口令。当路德的“人生上半场”,拼命以自己受苦的方式,来寻求福音的确据时,他痛苦不已。当路德的“人生下半场”,一旦认识到以前的苦都白受了,他才真正开始受苦,当他为着捍卫“得救不需要我们受苦”的福音而受苦时,他终于被“至高的喜乐”所充满(奥古斯丁语)。

这就是归正的信徒在大斋期的属灵操练,与天主教会的大斋期礼仪的区别。让我试着用这样一句话来表达:对路德和他的属灵后代来说,只有幸福的人才受苦。对天主教会的官方神学来说,只有受苦的人才幸福。

请让我在大斋期,改编一下那个“算命”的故事。有个牧师对慕道友说,你的前四十年都在受苦。慕道友说,你说得太对了。那后四十年呢。牧师答,如果你信主,你的后四十年还是要受苦。慕道友问,那有什么区别呢。牧师说,哦,区别很大。你前四十年受苦,是因为“地狱是你们的”。你后四十年受苦,是因为“天国是你们的”。

所以,亲爱的弟兄姊妹,如果你真明白福音的奥妙。如果你如路德一样,说,“如果我能确定,上帝公义的愤怒,单单因着他的儿子,而不会倾泻在我身上了,我会高兴得四脚朝天”。那么,让我再次告诉你们,是的,圣经和教会,都没有要求你一定要在这四十天做什么。你是自由的,包括复活节和圣诞节,你都是自由的。你不一定要悲伤,也不一定要欢乐。毕竟,瑞士的宗教改革,是从慈运理在大斋期带头吃香肠开始的(随便提一下,今天我也吃了香肠)。但是,请让我这样呼唤你们吧:

在这四十天里,如果幸福你就读读经,如果幸福你就捐捐钱,如果幸福你就饿一次。

为神圣的哀伤和至高的喜乐而祈祷的仆人王怡,201302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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